關于調整2011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尺度得通知泰安公司企業法律顧問公司并購
關鍵詞: 泰安公司企業法律顧問
京人社居發﹝2010﹞303號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進步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水平。
經市ZF同意,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尺度。
基礎養老金從目前得每人每月280元進步到每人每月310元;福利養老金從目前得每人每月200元進步到230元。
福利養老金待遇調整部門,納進享受z低糊口保障待遇職員家庭收進核定。
看各區縣按照通知要求,當真落實調整尺度和財政補貼資金。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2〇1〇年十仲春2十4日